法律問答共同正犯就是共犯嗎?兩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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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正犯就是共犯嗎?兩者有何不同?

LawPilot
2026-02-23
刑事犯罪刑事法律犯罪類型

快速解答

許多人常混淆「共同正犯」與「共犯」,但兩者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共同正犯屬於「正犯」的一種,是指兩人以上基於共同犯罪的意圖,分擔實行犯罪行為的一部分,並對整個犯罪結果負全部責任。而「共犯」則專指「教唆犯」與「幫助犯」,他們是從屬於正犯的犯罪參與者。簡而言之,共同正犯是犯罪的「主導者」,而共犯是「協助者」,兩者在法律責任與構成要件上存在顯著差異,理解這點對於釐清法律責任至關重要。

您是否也曾疑惑,「共同正犯」和「共犯」到底是不是一樣的?在台灣的法律世界裡,這兩個詞彙雖然聽起來相似,但其實代表著截然不同的法律責任與地位。LawPilot 將透過這篇文章,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兩者的核心差異,並透過實用案例,幫助您更清楚地認識這兩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法網。

區分「共同正犯」與「共犯」:核心概念解析

首先,直接回答您的疑問:「共同正犯並非共犯」。在刑法理論中,「正犯」是直接實施犯罪行為或支配犯罪進行的人,而「共犯」則是從屬地協助正犯完成犯罪的人。共同正犯屬於「正犯」的一種,而共犯則特指「教唆犯」與「幫助犯」。

共同正犯 (Co-principal)

共同正犯是指兩人以上,基於共同的犯罪意圖(「犯意聯絡」),分工合作,共同實行犯罪行為的一部分(「行為分擔」),並相互利用彼此的行為來達成犯罪目的。共同正犯最關鍵的特徵是「一部行為全部責任原則」,這表示即使您只參與了犯罪行為的一小部分,也必須對整個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全部結果負責。簡言之,只要被認定是共同正犯,就如同親自完成所有犯罪行為一般,責任重大。

共犯 (Accomplice)

共犯則分為兩種:

  • 教唆犯: 煽動原本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產生犯罪意圖並實施犯罪。教唆犯的責任是獨立的,但仍以被教唆者實施犯罪為前提。
  • 幫助犯: 對正犯的犯罪行為提供助力,使其更容易實施。幫助犯的責任是「從屬」於正犯的犯罪,必須有正犯的犯罪行為存在,幫助犯才能成立,且僅就其幫助行為所造成的結果負責。

為了更清楚地理解兩者的差異,我們整理了一個簡易表格:

特徵共同正犯教唆犯 / 幫助犯 (共犯)
法律地位正犯(犯罪的主導者或實行者)從犯(協助正犯完成犯罪)
責任歸屬對全部犯罪結果負「一部行為全部責任」幫助犯僅就其幫助行為所造成的結果負責
主觀意圖有「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支配或參與支配)有「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促成或協助他人犯罪)

法律條文怎麼說?

台灣法律對於共同正犯與共犯,都有明確的規範:

《中華民國刑法》第28條 (共同正犯)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這條文明確指出,只要兩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意圖並分擔行為,即便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每個人都將被視為正犯,對整個犯罪負責。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加重詐欺罪)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這條文顯示,在特定犯罪如詐欺中,若有「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會構成加重處罰事由。這直接體現了共同正犯在集團犯罪中可能面臨更嚴厲的法律責任,因為集團性犯罪的危害性更高。

《民法》第185條第1項 (共同侵權行為)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即使是民事法條,其「共同不法侵害」的概念也與刑法的共同正犯有共通之處。它規定數人共同造成損害時,對被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且將「造意人」(類似教唆犯)和「幫助人」也視為共同行為人,需負連帶責任。這意味著被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位共同侵權行為人請求全部損害賠償。

從案例看懂共同正犯的嚴重性

案例一:小陳的「收錢」任務

小陳明知詐欺集團以分工合作方式行騙,仍依指示負責收取受害人的款項,並轉交給其他集團成員,協助隱匿贓款流向。小陳辯稱自己只是「幫助犯」,因為他沒有直接打電話給受害人施詐。然而,法院認為小陳主觀上清楚這是一場詐欺,客觀上他的「收錢」行為是詐欺集團達成犯罪目的不可或缺的一環,構成「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因此,法院認定小陳是詐欺取財罪的「共同正犯」,必須對整個詐欺案的全部損失負責,而非僅限於他個人收取的金額。

案例二:公務員的「共同收賄」

兩位公務員阿明與小華,基於共同收受賄賂的意圖,共同向同一殯葬業者收取賄賂。雖然實際分配到阿明手上的金額未達新臺幣5萬元,但兩人共同收取的總金額超過了5萬元。最高法院裁定,由於阿明與小華是共同正犯,他們的犯罪所得應「合併計算」。這意味著,即使個人實際分得的金額不高,但因為是共同正犯,仍需以總額來判斷是否構成更重的加重罪責,這再次印證了共同正犯「一部行為全部責任」的嚴謹性。

給您的實用提醒:保護自己,遠離犯罪風險

  • 警惕集團犯罪: 務必認識到,即使您只參與了犯罪鏈條中的一個環節(例如提供帳戶、擔任車手、轉交款項等),只要法院認定您與其他成員有共同的犯罪意圖和行為分擔,您就可能被視為共同正犯,對整個犯罪行為的全部結果負責。
  • 避免提供個人資料: 絕不輕易將金融帳戶、證件、手機門號等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尤其是來路不明或聲稱高額報酬的工作。這些資料極易被詐欺集團利用,使您在不知情中成為共同正犯。
  • 辨識詐騙手法: 提高對各種詐騙手法的警覺性,特別是涉及投資、假冒公務機關、網路交友等常見詐騙模式。若對任何可疑情況感到不安,應及時向警方報案。

結語

共同正犯與共犯的區別,在法律上具有關鍵意義,直接影響著個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在日益猖獗的集團犯罪中,法院對於共同正犯的認定趨於嚴格,旨在更有效地打擊犯罪。理解這些法律概念,不僅能幫助您辨識風險,更能保護自己免於無意間捲入犯罪漩渦,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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