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重傷未遂犯會被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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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未遂犯會被處罰嗎?

LawPilot
2026-02-23
刑事犯罪刑事法律傷害罪

快速解答

是的,根據我國《中華民國刑法》的規定,重傷罪有處罰未遂犯。這表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意圖使他人受「重傷」(例如導致肢體機能嚴重減損、毀容等),並且已經開始實施足以造成重傷的行為,但最終因故未能造成對方達到法律定義的重傷結果,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此類案件會依《刑法》第278條第3項規定處罰,且可能依第25條規定,比照既遂犯的刑度減輕。

您是否曾好奇,如果有人意圖使他人受重傷,但最終沒有成功造成重傷結果,這樣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嗎?這個問題在日常生活中其實相當常見,也常讓人感到困惑。今天,LawPilot 將帶您一同深入了解台灣法律中「重傷未遂犯」的相關規定,讓您清楚知道,即使行為未達重傷結果,法律仍可能追究其責任。

什麼是「重傷未遂犯」?法律怎麼說?

首先,讓我們明確地告訴您:是的,重傷罪有處罰未遂犯。 這項規定主要來自《中華民國刑法》的相關條文。

1. 重傷罪的處罰依據

《刑法》第278條是關於「重傷罪」的規定,其中特別針對未遂犯有明確的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78條(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表示,如果有人故意想讓您受重傷,並且已經開始實施了足以造成重傷的行為,但因為某些原因(例如您及時閃避、傷勢經治療後未達重傷標準等),最終沒有造成法律上定義的「重傷」,他仍然會因為「重傷未遂罪」而受到處罰。

2. 未遂犯的總則性規定

除了重傷罪的特別規定外,《刑法》第25條也對「未遂犯」有概括性的說明:

《中華民國刑法》第25條(未遂犯)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簡單來說,未遂犯就是行為人已經開始做壞事(「著手實行」),但因為某些原因沒有成功(「不遂」)。而法律也規定,未遂犯要處罰,必須要有像《刑法》第278條第3項那樣「特別規定」的罪名才行。同時,法院在處罰未遂犯時,通常可以比照犯罪成功(既遂犯)的刑度來減輕。

3. 什麼是法律上的「重傷」?

要判斷是否構成重傷未遂,首先要了解法律上對「重傷」的定義。《刑法》第10條第4項詳細列舉了重傷的範圍:

《中華民國刑法》第10條第4項(重傷之定義)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這些定義非常具體,例如眼睛、耳朵、說話功能、肢體功能等受到嚴重損害,或是造成身體健康上「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如果行為人意圖造成這些結果,但最終未達到,就可能構成重傷未遂。

4. 重傷未遂的構成要件

綜合上述法條,重傷未遂犯必須符合以下三個主要條件:

  • 主觀犯意:行為人內心有「使對方受重傷」的故意。這包括他明知道且就是要造成重傷,或是預見可能造成重傷但不在乎。
  • 客觀著手: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足以造成重傷的行為,而不是還在準備階段。
  • 結果未遂:行為人的行為最終沒有導致被害人達到《刑法》第10條第4項所定義的「重傷」程度。

實務案例:未造成重傷結果,為何仍判未遂?

在司法實務上,有許多案例能幫助我們理解重傷未遂罪的認定。以下我們將以兩個改編自真實判決的情境故事來說明:

案例一:棍棒毆打頭部,傷勢嚴重但未達「不治或難治」

小陳與阿明因故發生口角,小陳一氣之下,拿起木棒朝阿明的頭部及身體猛力毆打。阿明當場倒地,送醫後診斷出顱骨骨折、腦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嚴重傷害。檢察官認為小陳有使人受重傷的意圖,並已著手實施犯罪。

然而,法院在審理時發現,雖然阿明傷勢嚴重,但經過治療後,醫師評估其後遺症雖有影響,但尚未達到《刑法》第10條第4項第6款所定義的「重大不治或難治」程度。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小陳成立「重傷未遂罪」。這個案例說明了,即使攻擊部位是人體要害(頭部),且造成嚴重傷害,但若未完全符合法律對「重傷」的嚴格定義,仍會被認定為未遂犯。

案例二:持刀揮砍致傷,經手術復健後功能恢復

阿華與小李爭執時,阿華情緒失控,持西瓜刀朝小李的左上臂和左臉揮砍數刀,造成小李多處刀傷,甚至有神經斷裂。阿華的行為顯然有造成小李肢體機能嚴重減損的意圖。

小李緊急送醫後,經過多次手術和長期復健,雖然左手功能受到影響,但最終恢復了大部分機能,未達到「嚴重減損」的重傷標準。法院因此認定阿華雖然有重傷的故意,但由於小李的傷勢經治療後未達重傷結果,最終改判阿華成立「重傷害未遂罪」。這個案例強調了醫療介入和復健結果,對於判斷是否構成重傷既遂或未遂的重要性。

面對重傷未遂案件,您該怎麼辦?

無論您是事件的當事人或旁觀者,了解以下幾點能幫助您更清楚應對:

  • 立即就醫並保留證據:如果遭受傷害,務必第一時間就醫,並請醫院開立詳細的診斷證明書、驗傷單。同時,拍下傷勢照片,並保留所有醫療紀錄。這些都是未來證明傷害程度的重要證據。
  • 記錄事發經過與證人資訊:詳細記錄事發的時間、地點、行為人所使用的工具、攻擊部位、行為次數、以及您當下的感受。若有目擊者,請務必留下他們的聯絡方式及證詞。
  • 「犯意」是關鍵:在重傷未遂案件中,行為人「是否故意要造成重傷」是法院判斷的重點。法院會綜合考量兇器種類、攻擊部位(如頭部、眼睛)、攻擊力道、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衝突原因等,來推斷行為人的真實意圖。
  • 傷勢鑑定不可少:您的傷勢是否達到法律上「重傷」的程度,通常需要由專業的法醫或醫師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將直接影響案件的定性。

結語

總的來說,台灣法律對於「重傷未遂犯」是明確處罰的。即使行為人未能成功造成法律定義的重傷,只要他主觀上具有使人受重傷的故意,並已著手實行犯罪行為,就可能構成重傷未遂罪。透過本文的說明與案例分享,希望能幫助您更清晰地理解這項重要的法律概念,並在面對相關情況時,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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