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傷害行為有處罰未遂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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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行為有處罰未遂犯嗎?

LawPilot
2026-04-05
刑事犯罪刑事法律傷害罪

快速解答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普通傷害罪(《刑法》第277條)並不會處罰未遂犯,也就是說,如果只是意圖傷害但沒有真正造成傷害,通常不會構成犯罪。然而,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則有明文規定處罰未遂犯。這主要區分在於行為人主觀上的意圖和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簡單來說,是否處罰未遂犯,取決於傷害的種類是否有法律特別規定。

您是否曾疑惑,如果一個人只是想傷害別人,但最後沒有成功,這樣會不會有法律責任?這篇文章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在台灣的法律中,『傷害』行為究竟有沒有處罰未遂犯,以及不同傷害類型之間的區別,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相關法律規定。

法律怎麼說?未遂犯的處罰原則

在台灣的《刑法》中,並非所有未完成的犯罪行為都會被處罰。這項原則主要依據《刑法》第25條的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這條文的核心是:未遂犯的處罰,僅限於法律有明文規定的罪名。這是我國刑法的重要特徵,旨在限制刑罰的適用範圍。

普通傷害與重傷害:未遂犯待遇大不同!

了解了未遂犯的總則規定後,我們再來看看「傷害罪」的具體情況。在《刑法》中,傷害罪主要分為「普通傷害罪」和「重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未遂不罰

《刑法》第277條規範普通傷害罪。請注意,這條文中並未明文規定處罰其未遂犯。因此,根據《刑法》第25條的原則,普通傷害罪的未遂犯是不會被處罰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傷害罪:未遂要罰

相較之下,《刑法》第278條規範的重傷害罪,就有明確的未遂犯處罰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條文的第三項清楚寫道:「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這表示,如果行為人意圖使他人受重傷,並且已經著手實行,即使最終沒有造成重傷結果,其未遂行為仍然會被處罰。

為了讓您一目瞭然,我們整理成以下表格:

傷害類型相關法條是否處罰未遂犯
普通傷害罪《刑法》第277條不處罰
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處罰

實際案例看分曉:犯意與傷害程度的關鍵

在法律實務上,判斷是普通傷害、重傷害或殺人,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上的「犯意」和客觀上造成的「傷害程度」。法院會綜合考量兇器、攻擊部位、力道、傷勢及犯後態度等因素。

案例一:重傷害未遂的處罰

小陳與阿明爭吵後,小陳持刀朝阿明揮砍,阿明雖閃躲,左手掌仍被砍傷。經治療後,手指雖保住,但左手機能大受影響,無法恢復靈活度。法院會審酌小陳持刀攻擊等行為,判斷他是否有使阿明受重傷的意圖。由於機能確實受損,小陳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重傷害罪」的既遂或未遂。此案例強調,重傷害罪的未遂犯是會被處罰的

案例二:普通傷害未遂不罰的間接證明

老王因不滿小李塗鴉,持開山刀追砍小李,造成小李腹部受傷。檢察官以「殺人未遂」起訴,但法院綜合考量老王與小李無深仇大恨、攻擊非致命要害、老王事後未追擊甚至請託協助送醫等因素,認定老王僅有「普通傷害」的意圖。由於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且小李後來撤回告訴,法院因此判決不受理。這個案例間接說明,當行為最終被認定為普通傷害時,即使已「著手」但未完成,法律上並不會處罰「普通傷害未遂」。

重點總結

  • 普通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的未遂犯不罰,因為法律沒有特別規定。
  • 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的未遂犯會被處罰,因為法律有明文規定。
  • 區分傷害類型和犯意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的意圖,以及客觀上使用的手段、攻擊部位、造成的傷勢等。
  • 若不幸捲入傷害事件,務必妥善保存所有相關證據,尤其是醫療診斷證明和傷勢照片,這些都是釐清事實和判斷傷害程度的重要依據。
  •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需提出告訴才會進入司法程序;重傷害罪則是非告訴乃論。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深入地了解台灣法律中關於傷害未遂犯的規定,保護您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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