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未成年人會被逮捕嗎?法律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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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會被逮捕嗎?法律怎麼規定?

LawPilot
2026-02-23
刑事犯罪少年事件法律常識

快速解答

是的,未成年人(少年)當然可以被逮捕,但其逮捕及後續處理程序,均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特殊規範,以保障其權益。根據法律,司法警察逮捕少年後,必須在24小時內護送至少年法院處理,並應與成年嫌疑人隔離。對於輕微案件,法官甚至可能許可不予護送,直接釋放。少年法院擁有「先議權」,會優先評估少年的狀況,以保護與輔導為主要目的,而非直接進入刑事追訴。

未成年人被逮捕:您必須知道的法律權益與處理流程

當家中的未成年孩子(少年)不慎觸犯法律,甚至面臨被逮捕的情況時,許多家長和少年本身都會感到徬徨無助,不確定法律程序會如何進行,以及自己的權益是否能受到保障。別擔心,LawPilot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相關規定,讓您清楚了解未成年人被逮捕時的法律流程與應有的權利。

誰是「少年」?法律上的明確定義

首先,我們要了解法律上所稱的「少年」是指什麼?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的規定: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這表示,只要行為人年齡介於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間,其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原則上都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特殊程序來處理。至於未滿12歲的兒童,法律另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例如7歲以上未滿12歲者,若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由少年法院適用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未滿7歲的兒童則因不具辨識能力,通常不屬於本法規範對象。

逮捕後怎麼辦?24小時護送原則與特殊保護

未成年人當然可以被逮捕,但其程序與成年人有所不同,受到更嚴格的規範,以保護少年的身心發展:

  • 24小時護送原則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在逮捕少年後,並非直接送往一般地檢署,而是必須在24小時內將少年連同相關卷證,護送至該管少年法院處理。這是確保少年能儘速進入少年司法體系,接受專業評估的時限性保障。

    《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15條:「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逕行拘提觸犯刑罰法律之少年,應自逮捕、逕行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指派妥適人員,將少年連同卷證,護送該管少年法院處理。但法官命其即時護送者,應即護送。」

  • 輕微案件的彈性處理 對於觸犯較輕微罪行的少年,法律給予了彈性空間。如果少年所犯的刑罰法律,最重本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可以報請少年法院法官許可後,不予護送而直接釋放少年。這旨在避免少年因輕微案件過早接觸司法體系。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6條第2項:「前項少年所觸犯之刑罰法律顯係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時,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得填載不護送報告書,以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許可後,不予護送,逕行釋放。但法官未許可者,應即護送。」

  • 權利告知與隔離原則 在對少年採取任何強制處分(包括逮捕)時,執法機關必須立即告知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保護人相關權利,例如保持緘默權、選任輔佐人等。同時,少年在詢問、護送或等候期間,必須與成年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或被告隔離,以避免受到不良影響。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1條第4項:「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同行、逕行同行、逮捕或接受少年時,應即告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第3-2條第1項各款事項…」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3條:「詢問、訊問、護送少年或使其等候時,應與一般刑事案件之嫌疑人或被告隔離。但偵查、審判中認有對質、詰問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 羈押的嚴格限制 即使少年需要被限制人身自由,法律也規定「非有不得已情形,不得羈押之」。若必須羈押,也應在少年觀護所執行,而非一般看守所,提供更符合少年身心發展的環境。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71條:「少年被告非有不得已情形,不得羈押之。少年被告應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於年滿二十歲時,應移押於看守所。」

少年法院的「先議權」:保護優先於懲罰

《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核心精神是「先議權」,意即對於少年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應優先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少年保護事件程序處理,而非直接進入一般刑事訴訟程序。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若發現行為人為少年,應將案件移送少年法院。

少年法院會先進行調查,評估少年的身心狀況、成長環境等,判斷是應給予保護處分(如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等),還是確實需要移送檢察官進行刑事追訴。只有在符合特定嚴格條件(例如: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事件繫屬後已滿20歲、或犯罪情節重大經評估適宜受刑事處分)時,少年法院才會裁定移送檢察官進行刑事偵查及追訴。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5條:「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 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

實務案例:程序違法導致的後果

曾有少年在未滿18歲時觸犯刑罰法律,但檢察官未經少年法院先行處理,就直接向普通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決公訴不受理,撤銷了原判決。

案例情境: 小明在17歲時因一時衝動參與了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警方逮捕小明後,檢察官在起訴時,小明仍未滿20歲。然而,檢察官卻直接將案件移送給普通法院審理,而非先送少年法院。

法院判決: 普通法院認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對於少年犯罪的刑事追訴,必須先經過少年法院的評估和裁定移送,檢察官才能進行刑事偵查和起訴。由於檢察官未遵守這個「先議權」的程序,直接起訴的行為是違法的。因此,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這不代表小明無罪,而是因為程序不合法,案件必須回到少年法院重新依照正確的程序處理。

這個案例清楚地說明了,少年法院的「先議權」是少年刑事案件的訴追要件,任何執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將導致程序違法,案件無法繼續進行。

面對少年事件,您可以這樣做

  • 了解自身權利: 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應清楚少年在司法程序中的特殊權利,例如有權保持緘默、要求與成年人隔離等。
  • 配合少年法院調查: 少年法院的調查旨在了解少年的身心狀況、家庭環境等,以作出最有利於少年健全成長的處分,因此應積極配合。
  • 注意隔離原則: 確保少年在任何階段都能與成年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或被告隔離,避免不良影響。
  • 留意羈押條件: 了解少年羈押的嚴格條件及應在少年觀護所執行,若有不符規定之處,可提出異議。

結語

未成年人雖然可以被逮捕,但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賦予了少年特殊的法律保護,確保其在司法程序中能獲得更周全的照顧,並以保護與輔導為優先。了解這些規定,不僅能保障少年的權益,也能避免因程序不符而造成的司法資源浪費與延宕。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認識少年司法制度,為您的孩子提供適切的協助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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