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告訴乃論」案件,開庭前能撤告嗎?
常見問題

「告訴乃論」案件,開庭前能撤告嗎?

LawPilot
2026-02-15
刑事犯罪刑事案件告訴乃論

快速解答

針對「告訴乃論之罪」,您當然可以在法院開庭前撤回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告訴人都有權利撤回告訴。這包含偵查階段、檢察官已起訴但尚未開庭審理等情況。不過,一旦合法撤回,就不得再行告訴,且原則上不能附帶條件。因此,撤告前務必深思熟慮,確保您的意願明確且無反悔之意。

您好,許多民眾在遇到法律糾紛時,常會疑惑:「我的案件還沒開庭,可以撤回告訴嗎?」尤其在「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中,這個問題更是常見。LawPilot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讓您清楚了解在開庭前撤回告訴的時機、法律效果以及應注意事項,幫助您做出最符合自身權益的決定。

告訴乃論之罪,開庭前可以撤告嗎?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我們要釐清什麼是「告訴乃論之罪」。這類犯罪是指國家刑罰權的發動,必須仰賴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的人提出告訴,司法機關才能開始偵查與審判。常見的罪名如普通傷害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等,都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針對這類案件,您可以放心,在法院開庭前確實可以撤回告訴。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撤回告訴的時機點相當寬裕: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這條文清楚指出,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告訴人都有權利撤回告訴。這表示無論案件是在偵查階段(尚未起訴)、檢察官已起訴但法院尚未開庭審理、或是已開庭但第一審言詞辯論程序尚未結束,您都可以在這個時間點內合法撤回告訴。因此,您的疑慮「還沒開庭前是否可以撤告」,答案是「可以」。

撤回告訴後,會有什麼法律效果?

撤回告訴並非沒有代價,一旦合法撤回,將產生以下不可逆的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一:不得再行告訴

這是撤回告訴最核心的法律效果。一旦您撤回告訴,就等於放棄了對該犯罪事實的刑事追訴權利,未來不得再針對同一犯罪事實重新提起告訴。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訴訟程序的安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法律效果二:案件終結

當您撤回告訴後,案件會依照所處的階段而有不同的終結方式:

  • 偵查階段: 若案件尚在檢察官偵查中,檢察官收到您的撤回告訴表示後,會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案件即告偵結。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審判階段: 若案件已由檢察官起訴並繫屬於法院,法院收到您的撤回告訴表示後,會依法諭知「不受理判決」,案件即告終結。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案例分享:撤告的實際影響

為了讓您更了解撤回告訴的實際運作,以下分享兩個實務上常見的情境:

案例一:撤回後反悔,無法再告!

小陳因為被小李打傷而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在檢察官偵查期間,小陳與小李達成和解,並在偵查庭上明確表示撤回告訴,也簽署了相關文件。幾天後,小陳覺得和解金額太少,反悔想再次對小李提起傷害告訴。然而,法院認為,小陳在偵查中已經合法撤回告訴,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就不得再行告訴,因此駁回了小陳的再次告訴。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撤回告訴是一項嚴肅且不可逆的決定,一旦做出,就不能反悔。

案例二:和解條件未履行,撤告仍有效嗎?

阿華因為美玲毀損他的物品而提出告訴(毀損罪為告訴乃論)。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阿華與美玲達成和解,美玲承諾會賠償損失,阿華也因此簽署了刑事撤回告訴狀。但事後美玲並未履行和解承諾,阿華感到不滿,認為既然美玲沒賠錢,那撤回告訴應該無效。然而,法院強調,撤回告訴是無條件的訴訟行為,一經合法表示即生效力。除非能證明撤回告訴是在受強暴、脅迫、詐欺等情況下所為,否則美玲是否履行和解條件,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不影響刑事撤回告訴的效力。

這個案例強調了撤回告訴的「無條件性」。若您是基於和解而撤告,務必在撤告前確保和解條件已履行或有足夠的履約保障,以避免後續爭議。

撤回告訴的實用操作與提醒

如果您決定撤回告訴,以下是一些實用的操作指引與注意事項:

如何撤回告訴?

  1. 書面方式: 建議您以書面方式,填寫「刑事撤回告訴狀」,向受理案件的檢察署或法院提出。狀紙上應載明案號、股別、被告姓名、告訴人姓名,並明確表達撤回告訴的意旨。
  2. 明確且無條件: 撤回告訴的意思表示必須明確、肯定且不能附帶不明確的條件。
  3. 遞交方式: 建議親自將撤回告訴狀遞交至檢察署或法院的收發室,並取得收文證明;或以雙掛號郵寄,以確保送達並留存證據。

撤回告訴前的重要提醒

  • 確認罪名: 在撤回前,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涉的罪名是否為「告訴乃論之罪」。若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是無權撤回告訴的。

  • 深思熟慮: 撤回告訴是不可逆的決定,一旦撤回,即喪失刑事追訴權利。請務必深思熟慮,確認這是您最終的意願。

  • 和解策略: 若撤回告訴是基於和解,建議您在撤回前,確保和解條件已實際履行或已取得足夠的履約保障(例如:已收到賠償金、取得擔保等),以避免被告事後不履行承諾。

  • 告訴不可分原則: 若案件有多名被告(共犯),根據法律規定,您對其中一位共犯撤回告訴,其效力將會擴及到所有其他共犯,您不能選擇性地只對某些共犯撤回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 民事責任: 刑事告訴的撤回,僅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影響被告可能存在的民事賠償責任。若有民事損害,您仍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總結來說,對於「告訴乃論之罪」,您在開庭前確實可以撤回告訴,但這是一項需要慎重考慮的決定。撤回後不僅不可反悔,且原則上不能附帶條件,並會影響到所有共犯。希望本文能幫助您釐清相關法律概念,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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