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
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程序費用,目前每位聲請人為新臺幣1,500元。這筆費用是根據《非訟事件法》規定,並考量《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加徵後計算得出。請務必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內繳納,因為若逾期未繳,法院將會裁定駁回您的拋棄繼承聲請,導致拋棄繼承不生效力。費用是按「聲請人數」計算,例如三人同時聲請,總費用為4,500元。
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規費是多少?
當繼承的不是資產,而是沉重債務時,「拋棄繼承」就成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法律途徑。您是否正為此困擾,想知道辦理拋棄繼承究竟要花多少錢?LawPilot將為您詳細解析拋棄繼承的法院規費、法律依據及重要流程,幫助您一次搞懂費用細節,避免因不熟悉程序而產生困擾。
目前,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程序費用,每位聲請人為新臺幣1,500元。這筆費用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
《非訟事件法》規定基本費: 拋棄繼承屬於「非因財產權關係」的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原應徵收新臺幣1,000元。
《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徵收費用新臺幣一千元。」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加徵: 根據此標準第5條,非訟事件法所定的費用需再加徵十分之五(即50%)。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5條:「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依非訟事件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
因此,實際應繳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 + (1,000元 * 0.5) = 新臺幣1,500元。 請特別留意,這筆費用是按「聲請人數」計算。例如,若有三位繼承人同時聲請拋棄繼承,總費用將是1,500元 × 3人 = 4,500元。
為何這筆費用如此重要?實務案例告訴您
拋棄繼承屬於「家事非訟事件」,法院在處理時會進行形式審查,確認聲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程序費用,就是您向法院聲請辦理此類事件時應繳納的成本。
《家事事件法》第97條:「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準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
這表示拋棄繼承在費用徵收與程序處理上,均需遵循《非訟事件法》的規定。若未依限繳納,後果將非常嚴重:
-
情境故事 小陳一家三口因父親過世,留下債務而決定辦理拋棄繼承。他們提交了聲請書,但卻忽略了法院的繳費通知,沒有在指定期限內繳納每人1,500元的規費。
-
法院裁定與後果 由於逾期未繳納程序費用,法院依據《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裁定「駁回」了他們的拋棄繼承聲請。這使得小陳一家雖然有拋棄繼承的意願,但在法律上仍被視為繼承人,必須承擔父親的債務。這個案例明確指出,繳納程序費用是確保拋棄繼承能被法院合法受理並備查的必要條件。
《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規定之費用,關係人未預納者,法院應限期命其預納;逾期仍不預納者,應駁回其聲請或抗告。」
辦理拋棄繼承,除了費用還要留意什麼?
除了繳納規費,拋棄繼承還有幾個重要的法律要件與程序細節,務必留意:
1. 拋棄繼承的核心要件
《民法》第1174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n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n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 時效性:必須在「知悉」自己有繼承權利的那一刻起三個月內,向「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書面聲請。
- 通知義務: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您的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即次順位繼承人),除非無法通知。
2. 應備文件一覽
為確保您的聲請順利,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被繼承人(往生者)的除戶謄本。
- 拋棄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 繼承系統表。
- 其他繼承人的戶籍謄本(若有)。
- 若有通知次順位繼承人,需附上通知證明。
總結:確保拋棄繼承成功的關鍵
辦理拋棄繼承是一項嚴謹的法律程序。請務必記住,目前法院規費為每位聲請人新臺幣1,500元,且必須在法院指定期限內繳納。同時,把握三個月的黃金時效、備齊所有文件並履行通知義務,都是確保您的拋棄繼承能順利完成、有效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LawPilot」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