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特留份被侵害時,該如何行使扣減權?
常見問題

特留份被侵害時,該如何行使扣減權?

LawPilot
2026-02-14
婚姻與家事繼承遺產

快速解答

當被繼承人的遺囑(如遺贈、指定應繼分或遺產分割方式)侵害到您應得的特留份時,您有權利行使「特留份扣減權」。這是一項物權形成權,一旦合法行使,遺囑中侵害特留份的部分將失去效力,被侵害的遺產會回復為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扣減權的行使方式,可以透過書面通知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務必注意除斥期間,以免權利消滅。

什麼是「特留份」?當權益受損時,您該如何主張?

繼承是人生中可能遇到的重要課題,而《民法》為了保障特定繼承人(如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等)的最低繼承權利,特別設立了「特留份」制度。即使被繼承人有遺囑,也無法完全剝奪這些繼承人應得的特定比例遺產。但如果遺囑內容侵害了您的特留份,您該如何主張權利呢?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說明「特留份扣減權」的行使方式,幫助您保障自身權益。

一、特留份扣減權是什麼?

「特留份扣減權」是指當被繼承人透過遺囑(例如遺贈財產給他人、指定特定繼承人的應繼分,或指示遺產分割方式)處分遺產,導致特定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不足其特留份時,該繼承人可以要求將超出特留份的部分「扣減」回來。這項權利在法律上被定位為「物權形成權」,意思是您一旦合法行使,遺囑中侵害特留份的部分就會直接失效,被侵害的財產將回復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二、行使扣減權,您需要知道的關鍵法條

特留份扣減權主要涉及以下幾條《民法》規定:

  • 《民法》第1187條(遺囑自由處分之限制)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 白話解釋:這條說明了遺囑自由仍受特留份限制,當遺囑處分逾越特留分範圍時,就可能產生扣減權。
  • 《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之定義與比例)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白話解釋:這條明確列出不同順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是計算您應得特留分金額的基礎。
  • 《民法》第1173條(歸扣)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 白話解釋:若有繼承人在被繼承人生前因特定原因(結婚、分居、營業)獲得贈與,這些贈與的價值會先加回遺產總額,再計算特留份,以確保公平。
  • 《民法》第1224條(特留分之算定)

    「特留分,由依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算定之應繼財產中,除去債務額,算定之。」

    • 白話解釋:特留分的實際金額,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總財產,先扣除所有債務,並加上《民法》第1173條規定的「歸扣」金額後,再依照特留分比例計算出來。
  • 《民法》第1225條(特留分扣減權之行使)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 白話解釋:這是扣減權的核心。當遺囑處分(包括遺贈、指定應繼分等)導致您的特留分不足時,您可以要求從這些被處分的財產中,按比例扣減回來。
  • 《民法》第1146條第2項(扣減權的時效)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 白話解釋:雖然這是繼承回復請求權的規定,但實務上會類推適用於特留份扣減權。這表示您必須在「知道特留份權利因遺囑實際履行而受侵害時起2年內」,以及「繼承開始時起10年內」行使扣減權,否則權利可能會消滅。

三、扣減權如何行使?實際案例告訴您

案例一:遺囑指定應繼分,侵害特留份怎麼辦?

王老先生過世後,遺囑中將所有不動產都指定由大兒子繼承,未分配給其他兩位子女。兩位子女發現自身特留份受到侵害,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行使特留份扣減權。法院認為,即使遺囑是指定應繼分而非單純遺贈,只要侵害了特留份,其他子女仍可依《民法》第1225條類推適用行使扣減權。最終,法院判決遺囑中侵害特留份的部分失效,不動產回復為所有子女公同共有,並可請求塗銷大兒子單獨繼承的登記。

案例二:什麼時候才知道特留份被侵害?時效怎麼算?

陳先生的父親過世後,遺囑將一筆土地遺贈給姪子。陳先生在父親過世後不久就知悉遺囑內容,但直到姪子將該筆土地完成過戶登記後,才意識到自己的特留份權利受到實際侵害。此時,陳先生才向法院主張扣減權,但姪子抗辯陳先生已知悉遺囑內容超過2年,已逾時效。最高法院指出,特留份扣減權的2年除斥期間,應從「知道特留份權利因遺囑內容的實際履行而受有損害時」起算,而非單純知道遺囑內容時。因此,陳先生在土地完成移轉登記後才開始起算時效,其行使扣減權並未逾期。

四、保障您的特留份權益,實用建議

  1. 確認身份與計算特留份:首先,確認您是否為《民法》第1223條規定的特留份權利人。接著,依據《民法》第1224條及第1173條,正確計算出您應得的特留份總額。
  2. 檢視遺囑內容:仔細審閱被繼承人的遺囑,判斷是否有遺贈、指定應繼分或遺產分割方式,導致您的應得數額不足特留份。
  3. 及時行使扣減權:扣減權的行使為「有相對人的單獨行為」,您可以透過存證信函等書面方式,明確向受利益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表達行使扣減權的意思。若對方不配合,則需向法院提起訴訟。
  4. 注意時效:務必留意扣減權的除斥期間,即「自知悉特留份權因遺囑內容之履行而受侵害時起2年內」,以及「自繼承開始時起10年內」。一旦錯過,權利便會消滅。

結論

特留份扣減權是《民法》賦予特定繼承人的重要保障。當您的特留份權益受到遺囑侵害時,了解相關法條、計算方式以及正確的行使程序至關重要。及早評估情況並採取行動,才能有效維護您的繼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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