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答假扣押與假處分:聲請程序及費用如何計算?
常見問題

假扣押與假處分:聲請程序及費用如何計算?

LawPilot
2026-05-27
婚姻與家事民事訴訟債權保全

快速解答

假扣押與假處分是民事訴訟中重要的保全程序,目的在確保債權人未來能順利執行債權,避免債務人脫產。聲請時,您需準備聲請狀、釋明證據,並向法院表明願供擔保。主要的費用包括新臺幣1,000元的裁判費,以及法院裁定的擔保金(通常為請求金額的1/3至1/10)。擔保金並非支付給法院的費用,若最終勝訴或撤銷保全,可聲請返還。整個過程需嚴謹準備,以保障自身權益。

假扣押與假處分:保障您權益的法律工具

當您面臨債務糾紛,擔心對方會脫產、轉移財產,導致您日後即使勝訴也拿不到錢,這時「假扣押」與「假處分」就是保護您權益的關鍵法律工具。這篇文章將以白話方式,帶您一次看懂假扣押與假處分的聲請程序、費用,以及您需要注意的事項,讓您在必要時能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什麼是假扣押與假處分?

這兩種程序都屬於民事訴訟中的「保全程序」,目的都是為了確保您未來的債權能順利實現,避免在訴訟期間因對方脫產或變更現狀而造成損失。

  • 假扣押:主要用於保全金錢請求或可以轉換成金錢的請求。例如,對方欠您貨款、借款,或應賠償您損害,您擔心他會把財產藏起來或賣掉,就可以聲請假扣押,暫時凍結對方的財產。

  • 假處分:則是用於保全金錢請求以外的請求,或是為了維持爭議狀態的暫時穩定。例如,您要求對方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給您,或要求禁止對方進行某項行為(如侵害智慧財產權),這時就可以聲請假處分。

聲請假扣押/假處分的法律依據與條件

聲請假扣押與假處分,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假處分程序原則上會準用假扣押的規定。以下是幾個重要的法條與其白話解釋:

1. 聲請的前提:您有什麼樣的請求?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白話解釋:這條法條說明,如果您要聲請假扣押,必須是對方欠您錢,或是未來可以換算成錢的請求(例如損害賠償)。

《民事訴訟法》第533條:「關於假扣押之規定,於假處分準用之。」

白話解釋:這表示假處分的聲請程序,大部分會參考假扣押的規定。但假處分是用於金錢以外的請求,例如要求對方把房子過戶給您,或禁止對方做某件事。

2. 聲請的必要性:為什麼需要立刻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白話解釋:這是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最重要的條件之一,也就是所謂的「假扣押原因」。您必須讓法院相信,如果現在不採取保全措施,未來您可能很難或根本無法向對方追討債務。例如,對方有脫產跡象、公司營運惡化、負責人失聯等。

3. 向哪個法院聲請?

《民事訴訟法》第524條:「假扣押之聲請,由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本案管轄法院,為訴訟已繫屬或應繫屬之第一審法院。」

白話解釋:您可以選擇向未來要打官司的法院(本案管轄法院),或是對方財產所在地的法院聲請。如果選擇本案管轄法院,您不需要特別指出對方哪筆財產在哪裡,裁定效力是全國性的。

4. 如何讓法院相信您的主張?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第2項:「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白話解釋:您必須提供證據,讓法院「大概相信」您確實有這筆債權,而且確實有保全的必要(也就是「釋明」)。如果您的證據不夠充分,但您願意提供一筆錢作為「擔保金」,法院還是可能准許您的聲請。這筆擔保金是為了彌補對方可能因假扣押/假處分受到的損失。

生活案例分享

案例一:證據不足,擔保金來補足

王先生的科技公司發現前員工陳小姐涉嫌竊取營業秘密,造成公司巨大損失,因此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陳小姐的財產,要求她賠償1500萬元。王先生雖然提出了初步證據證明陳小姐確實有侵害行為,但對於陳小姐是否會脫產、導致日後難以執行這點,證據還不夠充分。不過,王先生在聲請時就表明,願意提供足夠的擔保金。

法院裁定:法院考量到王先生的請求有相當理由,即使脫產的證據稍嫌不足,但因為王先生願意提供高達750萬元的擔保金,足以彌補陳小姐可能遭受的損失,因此裁定准許王先生在提供擔保金後,可以對陳小姐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您對對方有脫產疑慮的證據不夠完美,只要您願意提供足夠的擔保金,法院仍可能准許您的聲請,以平衡雙方權益。

案例二:假扣押效力不限地域

李小姐向張先生借了20萬元,但張先生遲遲不還。李小姐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張先生的財產,但沒有特別指明張先生在哪些縣市有財產。一開始,法院卻將假扣押的範圍限制在該法院所在的縣市。

高等法院裁定:高等法院認為,如果債權人是向未來要打官司的法院(本案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那麼假扣押的效力應該是全國性的,不應該被限制在特定法院的轄區內。因此,高等法院撤銷了原裁定,改判李小姐提供擔保金後,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對張先生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向本案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其效力是遍及全國的,您不需要擔心對方在其他縣市的財產無法被保全。

聲請假扣押/假處分的程序與費用

聲請步驟

  1. 確認您的請求與保全原因:您是否有金錢請求(假扣押)或金錢以外的請求(假處分)?對方是否有脫產、隱匿財產,或不採取保全措施會造成您重大損害的可能?
  2. 選擇管轄法院:您可以選擇向本案訴訟的管轄法院,或對方財產所在地的法院聲請。選擇本案管轄法院,假扣押範圍是全國性的。
  3. 撰寫聲請狀:詳細說明您是誰、對方是誰、您要求什麼、為什麼需要假扣押/假處分,並表明您願意提供擔保金。
  4. 準備釋明證據:附上所有能證明您債權存在和保全必要性的證據,例如借據、契約、匯款證明、存證信函、對方公司歇業或變賣財產的資料等。
  5. 繳納裁判費:向法院繳納新臺幣1,000元的裁判費。
  6. 等待法院裁定:法院會審核您的聲請,並決定您需要提供的擔保金金額。
  7. 提存擔保金:收到法院准許裁定後,將裁定書上指定的擔保金提存到法院。
  8. 聲請強制執行:提存擔保金後,帶著假扣押/假處分裁定和提存證明,向執行法院聲請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費用項目

  • 裁判費:每次聲請固定為新臺幣1,000元
  • 擔保金:金額由法院依個案情況裁定,通常是您請求金額的1/3到1/10。這筆錢是提存到法院,並非支付給法院的規費。如果最終您勝訴,或假扣押/假處分被撤銷,您可以聲請將擔保金領回。
  • 律師費:如果您委託律師協助辦理,需要支付律師的服務費用。
  • 執行費:在您聲請強制執行時,還需要另外繳納執行費用。

實用提醒與注意事項

  • 把握時效:假扣押/假處分程序具有高度時效性,一旦發現對方有脫產跡象,應盡快採取行動。
  • 證據準備:儘管擔保金可以彌補部分證據不足,但充分的證據仍有助於法院快速裁定,甚至可能降低擔保金的金額。
  • 擔保金的性質:請記住,擔保金是為了保護債務人,並非您支付給法院的錢。如果最終您勝訴,或保全程序被撤銷,這筆錢是可以領回的。
  • 潛在風險:如果最終您敗訴,或您的聲請不當,債務人可能會依據您提供的擔保金,向您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在聲請前務必謹慎評估勝訴的可能性。

結語

假扣押與假處分是保護債權人權益的重要手段。了解其聲請程序、費用與注意事項,能讓您在面對債務糾紛時,更有能力保障自身的權益。當您懷疑對方有脫產疑慮,或需要暫時凍結特定狀態時,請務必考慮使用這些法律工具,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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